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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管理办法(CQ2台湾快剪专门店加盟管理办法介绍 - 加盟)
2020-07-21 19:13 来源: 36创业加盟网

CQ2台湾快剪专门店加盟管理办法 厦门同玥美发有限公司简称同玥公司或总公司为汇集民间商业管理之精英人 才,协力开创中国大陆地区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连锁经营之市场,藉由各地区 合作伙伴对当地深入了解,在中国大陆地区特开放非卖场类型商圈,进行店铺开 设,提供消费大众更便捷服务,特订立以下加盟方式,期与各地区的合作伙伴能 在大陆区进行业务拓展,并秉持诚恳态度进行长期合作,对国家社会可尽微薄之 力,对大众提供就业、创业之机会,并对业界经营环境有所改善。 第一章 品牌权益 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品牌经台湾美严股份有限公司黄登明总经理授权厦门同玥 美发有限公司使用于大陆地区,可确保各合作伙伴之品牌使用权益。 附件:商标使用授权书 第二章 加盟方式 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连锁加盟方式可分为代理商、委托加盟、特许加盟三种类 一代理商:针对福建省以外之区域以代理型式进行加盟,其店数须一次性达20家以上,由同玥公司授权,具有寻址、寻找加盟者之权利,并可在该地区设立分 公司。合同每三年签约一次,续约时将考虑前次合同期间签约达成状况,届时并 视环境条件再议。 委托加盟者:加盟店数须计划达3家以上,需一次性缴付三家店铺之加盟 权利金,具有寻址之权利,并负责部分营业财务事宜,主要店铺管理由同玥公司 人员负责。

特许加盟者:加盟主100%拥有店铺,且依CQ2台湾快剪店相关管理办法自 第三章权利金 委托加盟者:需一次性缴付加盟权利金人民币以下同21,000 元起,具有找开店地点之权利, 可经营3 家以上之CQ2 台湾快剪店。另预付39,000 元整为投资一家店铺基本金 额,可以股份制形成合作关系,依其投资意愿增加至单店总投资金额100%。 表3-1 委托加盟权利金 加盟家数 加盟权利金/家 权利金总额 特许加盟者:需一次性缴付加盟权利金20,000 元,具有找开店地点之权利,可经营2 家CQ2 台湾快剪店,另同时预缴37,550 元为购买一家店铺基本配备。 三代理商: 表3-2 代理商加盟权利金 类别 首次签约家数 代理权利金 县、市级 20~30 10万~15 省会城市30~50 15万~25 直辖市50~70 25万~35 省级代理100 家以上 50 注:1.直辖市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天津。2.签约家数依当地考察为主。 3.每年评估签约家数达标率。第四章 权利义务 一、商标广告信息授权使用 授予使用“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的相关商标、标识和店号。 加盟商共享公司的广告资源。

单店性广告促销宣传相关费用由单店自行负担,全国性及区域性的促销活动、 DM、广告等费用由同玥公司负担。 二、协助开店前相关事宜 协助选址事宜。 提供相关必要性专业设备。 提供店铺装修平面设计图。 总公司派工程人员协助施工指导,另外协助新店开幕前后宣传活动规划、营运管 三、提供营运及人员管理提供店务管理机制及加盟主合作机制。 总公司不定期对加盟商进行管理和监督。 提供完善的后期服务及营运技术指导。 四、加盟其它权利 代理商可于所代理区域内,依当地条件,调整服务单价。 提供长期加盟商间的管理交流。 优秀加盟商可获得总公司的特殊政策支持。 总公司调节加盟商间的利益关系。 总公司定期向加盟商公布品牌运营信息。 五、加盟义务 加盟商按总公司要求,统一店面形象、统一经营理念、统一店面管理。加盟商应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加盟商应按照总部连锁营运规则进行连锁经营,维护品牌在市场上的声誉。 加盟商有严守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商在加盟合同有效期内,非经总公司同意,不得改变营运模式。 加盟商在加盟有效期,不得在加盟场所从事与合同约定无关的项目或服务。 加盟商在加盟期间,维护品牌和社会的关系。

代理商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 代理商直接管理,并可设立分公司,并可在当地找寻合作加盟主,由代理商负责。 第五章 股份比例 委托加盟者所投资店铺,其股东成员可有同玥公司、一般加盟主、设计师。 特许加盟者所投资店铺,其股东成员可有特许加盟主、设计师。 代理商所经营之区域加盟管理办法,股东成员组成有代理商、加盟主、设计师。 第六章 加盟费用说明 一、代理加盟相关费用 委托加盟者:1、缴付加盟权利金21,000 2、预缴39,000元为投资一家店铺基本金额,做为单店基本投资额,若有意愿再 提高单店投资比例,可在签约前提出要求,依其投资意愿增加至单店总投资金额 特许加盟者:1、缴付加盟权利金20,000 2、预缴37,550元为购买一家店铺基本配备,见表6-1 店内必要性设备。 3、合约保证金5,000 元,合约期无违约行为退还。 二、店铺装修及开店相关说明 1、设备:设备由总公司统一提供。 2、装修:可自行找装潢厂商施工,或由总公司之协力厂商进行装修。 3、人员培训:总公司统一安排招工或技术人员培训,学员每人学费3,900 代理商及加盟者获得与签约家数相等人数签30家,有30 人免费培训之免费课 程,超过部分代理商及加盟者负担1,800 元整,由总公司向代理商收取。

4、店内必要性设备: 店铺设备包括设计师柜三座、毛发除尘器三大台三小台、紫外线消毒箱三台、美 发椅三张、设计师椅三张、产品柜乙座、系统柜乙座、售票机乙台。计算机及条 码扫瞄机、电视机乙台可另购。 表6-1 店内必要性设备 900900 10001000 美发鏡台 4600 13800 紫外线杀菌箱集尘器-小 1000 3000 集尘器-大 1000 3000 毛发除尘刷头 100 300 美发椅450 1350 儿童坐垫 100 300 设计師椅 100 300 叫号机 1600 1600 售票机 12000 12000 37550三、店铺营运相关费用 委托加盟者:1、财务:委托加盟主管理,包括租金、税捐、人事等业务费用支付。 2、运营管理费:运营部每月向委托加盟店收取营业额的10%管理费。 3、人员介绍费,200 4、系统维护费:分公司200元/月,分店100 5、店铺耗品:由总公司或分公司协助提供加盟管理办法,以统一采购配送方式。6、公积金:投资分配利益之成数,于扣除甲方为执行营业事务所支出之税捐、 人事等业务费用并提拨五%公积金,作为日后店铺迁移或扩大装修之用,若公积 金不足时,得按原股东意愿进行增资投入,最后以新投资额计算股份占比。

7、财务保证金:以上相关费用需由同玥公司支付时,加盟者需提供财务保证金。 特许加盟者:1、财务:委托加盟主管理,包括租金、税捐、人事等业务费用支付。 2、系统维护费:分店100 3、店铺耗品:由加盟者处理。第七章 回馈计划 一、开店奖励管理费回馈金为鼓励加盟代理商积极展店,总公司将提供依开店数量为标准返还管理费计划 特许加盟者除外,其返还基数如下: 1、展店家数计算方式为新开店营运后,正式营运满一个月后计算。 2、各店持有股份总平均占比需超过40%。 3、返还基数是以单店营业额计算。 第八章 店铺及人员管理 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的合作旨意,藉以其卓越之眼光拔擢人才,参与本公司经 营管理之行列,并领导统御,适才适所,有效规划人力及店铺营运管理,来创造 最大利润。 一、本公司提供之ERP管理系统,加盟主可到总公司或店铺内查询其相关信息, 随时了解店铺营运状况,并透过店务管理及营运技能,提高其经营绩效。 二、店铺营运管理亦需进行参与,并以厦门同玥美发有限公司所颁订的店铺管理 条约、营运管理部门主管工作手册为准则。 三、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属于服务行业,故对剪发设计师的招募、专业培训特 别重视,除总公司将负责对人员的招募与教育训练外,同时希望各合作伙伴能够 一起寻找适合的设计师及学员,以备未来店铺所需,更可增强自有体系店铺的发 展店家数 返还基数 对象 1%代理商、加盟主 2%代理商、加盟主 3%代理商、加盟主 四、本公司为激励店铺士气,提高经营绩效,得视情况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其具体激励办法另订之。

五、为因应现今环境的快速变迁,面对不同情势,本公司将会保留管理条规之权 利,以对应不同时空地点的各种条件与问题,以求整体快速均衡发展,新管理条 约将另行公告。 第九章 管理费说明 本公司将各店所收的管理费进行资源统筹运用,期将资源发挥最大效用,使CQ2 台湾快剪专门店的品牌创造更大价值,提高整体股东权益,使整个组织得以持续 发展。以下表为说明管理费运用于各营运管理部门费用。 管理费 设备维护 1.0% 软件更新 0.5% 管理人员薪资 4.0% 总公司人员福利 0.5% 总公司管销 1.0% 营销企划费 1.0% 维修人员薪资 1.0% 品牌宣传费 1.0% Total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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