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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品牌代理(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标准版)
2020-05-24 13:00 来源: 36创业加盟网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书 甲 乙 方: 方: 签订 日期: 签订 地点: 第1页 共6页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甲方(出品方) : 乙方(代理方)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 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渠道。 省 系列产品的专营 市的专营店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双 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 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 款到发货, 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 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 同时保 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 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 (乙方 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 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 3 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 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 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 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

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 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 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 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 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 (2) 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 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 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 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 同时代理 2 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 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 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 次不良记录; (8) 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 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 第2页 共6页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 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 (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 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 完毕; 2、 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 ,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 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 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 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 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 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 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 的产品 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2013 年销售 目标详见附件 1: 《财务年度销售任务》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 获利; 3、 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 (同城或异地) 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 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 1 至 5 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 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 连续二次者 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 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 30 日内清算货款 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 否则化妆品品牌代理化妆品品牌代理,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 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 第3页 共6页 化妆品品牌代理合同 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

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 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 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 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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