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少售门店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式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少售门店,少售门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加盟店,是指企业组织将其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店主,让加盟店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加盟店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店主并协助其创业与经营直营和加盟的区别,双方须签订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向加盟店主收取加盟金、支持金以及权利金等。直营店的主要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行业实力品牌、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该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直营和加盟的区别,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该模式的缺点在于,各成员店自主权小,积很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加盟店的主要特点是,加盟总部仅提供必要的形象、品牌、培训和管理等支持,各加盟店独立运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优点在于,各加盟店的灵活性、主动性和自主性较强。其缺点在于,各加盟店容易各自为阵,缺乏团队合作精神,不便于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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