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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签约组(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2021-01-07 12:02 来源: 36创业加盟网

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在签署加盟合同之前,加盟人应对合同的内容有透彻的了解,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要以为加盟合同是总部标准的模板,不能修改。实际上,合同应在双方同意后签订。换句话说,加盟人们不仅应该睁开眼睛清楚地看到内容,而且有权修改内容。现为加盟人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作为签订合同时的参考。

第一、节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商标注册证书。因为所谓的加盟表示总部授权加盟商店使用该品牌。换句话说,总部必须拥有品牌,然后才能将其授权给加盟商店。换句话说,总部必须首先获得中央标准局颁发的服务商标注册证书。不久前,有关中国饭店连锁系统的争议。新旧系统进入了公平贸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已经拥有加盟系统的加盟商店也被迫更改名称是多么无辜!因此加盟签约组,在加盟之前,加盟的人员必须先确认总部确实拥有此品牌,然后才能放心加盟。

二、特许权使用费的付款方式。一般来说,总部将向加盟收取三种费用,即加盟黄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押金。所谓的加盟金是指总部为帮助加盟人在开设商店之前进行总体商店开设计划以及教育和培训所收取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加盟商店使用总部商标和享有商誉的成本。这是连续充电。只要加盟家商店继续使用总部的商标,他们就必须定期付款。付款期限可以是每年一次,每季度一次或每月一次。至于押金,是总部为确保加盟一方实际履行合同并按时支付购买价而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特许权使用费是连续性费用,因此某些加盟总部在签署合同时会要求加盟写出合同期内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支票。例如,合同期限为五年。特许权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一些总部要求加盟人向总部写五张支票,以获取五年特许权使用费。后来,某些系统的加盟曾因经营不善而开了一家商店两年而倒闭,但早在签订合同时,便已将5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支票支付给了总部。

有理由认为加盟签约组,在接下来的三年中,由于商店关闭了商店,并且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和商誉,因此无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但是,总部仍然将收集到的支票挤进银行取钱,这导致加盟不仅失去了两年的业务,而且还必须支付已发行的支票的金额!因此,如果加盟符合总部要求在合同期内提取所有特许权使用费面额的要求,请务必记住在合同中添加注释。 加盟商店关闭且不再营业时,总部必须退还未到期的特许权使用费以保护其权利。

三、总部供应的价格问题。在一般加盟合同中,总部将要求加盟一方从总部而非私人购买商品。这通常是总部与加盟商店之间最有争议的链接。因为加盟商店经常认为总部的物资价格太高,所以他们自己购买。但是,基于连锁系统质量的一致性,总部必须要求加盟个商店从总部统一采购,因此引发了争议。一种更合理的方式是,当加盟方签订合同时,总部的价格不应高于市场报价,或者可以接受高于市场报价,以防止双方支付之后的价格。问题正在争论。

第四、节商业区保护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会有一个商业圈保证,以确保加盟商店的运营收益,也就是说,在某个商业圈中不会开设第二个分支机构。因此,加盟人必须非常清楚商业区的范围。但是,通常的情况是,当总部距离保证的商业圈不远时,开设第二家商店时,它将影响原始加盟商店的业务并引发抗议。实际上,如果总部位于有保证的商业区之外,则加盟商店无权提出抗议。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连锁店已经或多或少地充满了加盟门店,在商业区的保护下,很难开设新的加盟门店,因此他们求助于发展第二品牌。 。 。这意味着使用另一个新品牌名称,并且业务内容与原始品牌完全相同,因此您不受原始品牌的商业圈担保限制的限制。例如,某个房屋中介连锁系统就是这样,当然,它最终会导致加盟商店中的群体抵制。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加盟声明总部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开发具有完全相同业务内容的第二品牌。

条款五、非竞争条款。所谓禁止竞争,是指总部要保护经营技术和知识产权,不要因为开放加盟而流失,并且要求加盟个人不得与原始人加盟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购物。行业法规。该法规旨在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没有什么问题。公平贸易委员会还认为,此举并非违法。但是,不竞争期限应合理到多长时间?如果时间太长,将来可能会影响加盟人的权益。在这方面,有一个链条系统的不竞争条款规定了三年,加盟商店已将其报告给公平贸易委员会。交易会认为,不竞争条款是合理的,但它认为三年时间过长吗?总部也明智地将三年改为一年。因此,加盟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仔细考虑,以免将来影响他们的生计。

第六、条有关管理规定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同包含少至十二或二十条,多达七、八十条和数百条,但通常有这样的规定:“本合同未涵盖的事项应按照总部管理规定。”如果加盟人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定附加到合同中,作为合同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总部制定的,所以总部可以将合同中未指定的所有事项合并到其管理规章中,可以随时对其进行修改,并根据需要进行操作,则加盟将不得不离开总部怜悯。

第七、条涉及违反合同的处罚。由于加盟合同是总部制定的,因此对总部更有利。对于违反合同的处罚,通常只列出针对加盟的部分,而只列出总部违反合同的部分。没有提及。 加盟人们应该能够对此做出相对要求,并在总部违反合同时指定刑法规定,尤其是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后勤支持,并且必须要求总部实现。

关于争议处理的八、节。一般加盟合同将指定管辖法院,总部所在地的地方法院通常是管辖法院。这样可以使总部人员在将来有需要时更容易往返附近的法院。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加盟总部在合同中规定,加盟人必须在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通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首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是谁?如果他们都在总部,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将是总部的一部分,而不是为了加盟的利益。根据合同,加盟个人不能无视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我建议加盟个人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根据要求将其删除。

九、合同终止的处理。当合同终止时,加盟最重要的是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将检查加盟人是否违反合同或欠款。同时,总部可能要求加盟人自己移除招牌。如果一切顺利,并且没有欠款,总部将退还押金。但是,在发生争执的情况下,是否拆除招牌通常是两党斗争的重点。一些总部甚至雇用工人自己拆除招牌。 加盟在这种情况下,取决于最初为招牌提供资金的人。如果由个人加盟提供资金,则“物”的所有权应属于个人加盟。尽管总部拥有商标所有权,但未经授权不能将其删除。如果您确实要拆除,则必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被自己拆毁,那就是破坏罪。

十、这是要注意的最后一点,即合同执行后,双方都必须持有一份副本。某个连锁超市系统与加盟签订合同后,总部就留下了两份合同,而不是加盟的一份合同,后来被起诉至公平贸易委员会进行更正。因此,加盟人们必须记住为自己保留一份副本,以清楚地了解合同的内容并确保自己的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清楚阅读合同内容,并逐一理解内容。如果有任何不清楚或不清楚的地方,您应该清楚地询问总部工作人员。这是因为只有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了解合同,才能减少将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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