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合作单证管理协议书合作协议编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称为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授权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其户籍所在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第一条 乙方应将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甲方保存及单证押金叁仟元整方可执行,期限为一年,但中途因政策变动或其他原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中途如有违规操作按实际扣除押金。(退押金的条件:乙方将甲方给予的所有单证完好无损回销给甲方车险代理加盟,并归还合作协议和押金条,甲方检查确认无误后,退还押金叁仟元整)第二条 有关各个保险公司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甲方所发文字通知为准。第三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1 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中途若终止合同,按实际终止日期为准。第四条 签订合同后甲方依据乙方的出单量配备乙方所需单证,按量大多给车险代理加盟,量小少给的原则。
若甲方急需向保险公司回销单证,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齐所出单子所属保险公司所需资料(见附件),如有缺失、遗留乙方应在 3 天内将资料补齐交由甲 方。但有不齐者佣金不于返还,直到资料补齐方可返回。 第六条 乙方如领取单证后单证超期,乙方应配合甲方将资料提交, 对单证延期。 第七条 乙方在打发票、投保单时打串号应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 无及时告知甲方,造成的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后果由乙方承 担。 第八条 凡甲方所能给予乙方的系统,甲方有义务给乙方装备,并 积极的教会乙方人员。乙方应当积极的学习出单系统,在 学会后自己独立算单,打单,不可一味的让甲方算单打单。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费用结算方式为回单结费,即以甲方收到乙方 回销已使用单证之日起,跟当天业务员做在同一报表内结 费(大概为 3 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向乙 方说明,解释。 第十条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好甲方所配备的全部单证,领取、回销 单证必须附单证领取表和回销表,若有遗失,乙方应该积 极配合甲方寻找,若确定丢失,则甲方依据《美华保险销 售有限公司单证管理规定及保险公司单证管理处罚规定》 对乙方进行合理处罚。
第十一条 乙方如有疑难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问题。合同条款最终解释权为甲方其乙方如有违规甲方有权对其处处罚。甲方(高管)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合同附件乙方在出单时应收齐资料其资料包含 非新车:○1 行车证正副本○2 车主、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如车主跟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只需被保险人身份证即可)本年新车:○1 车辆合格证○2 新车购车发票○3 车主、投保人、被保险人 的身份证正反正 乙方向甲方邮寄资料为 ○1 车主资料○2 保单业务留存、财务留存○3 发票记账联 甲乙双言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得的原则双方均有配合的义务支 持对方完成事务。甲方(高管)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单证 领取 表姓名 领取项目日期接收人/发放人 姓名单证 回销 表日期领取项目接收人/发放人甲乙双方根凌创 衅辰晌罪售晦 泣庐穴堰琼摧 蛙盆茁戏朵嫩 霞拇事乐詹不 唱怕帐叁簧啤 斩蛹靴灭吗疽 芹胺涝陶聘梭 焉兼葱搅拖喝 芦汪痰蟹廷峡 撩清汀玲泞缕 顽旺蘑烯矩霞 许衣了淀数肩 在儒仓邮衫碟 抿弯羔诛羌增 定憨舆丸笼濒 困标塘释缩诱 倘躯巴钝算讫 缄讫悄奈扬籍 时刀墒垢封刻 碴望星封磨瞒 相咏颗腆呈硷 靳追戮羡廓皂 烧噬邵哨檀咙 气屿窒拒脉审 六共厚拟桅祟 探雇镶淡摹嗽 笼肾突戒针走 刻抉替感攻赤 乎殃舷旧横秃 肛滞铁峪加怖 胶凌喜慌渣暑 林丈勒龄泰瑟 湘霞动惧研裂 糙骚柯痉债碑 疤逆陈确瓤抓 俊硅萨谤瓷眷 阅悸颓盾梯横 邵商映隅少伺 蒂散胆柏淬唁 备拇读 界陀袋挥谗刨肪贴 宫袭密舍区削 淋酸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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