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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条例(开展特许加盟,如果你不知道这些规定就亏大了!)
2020-07-16 09:15 来源: 36创业加盟网

当前特许加盟条例,越来越多企业希望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但对特许经营的法律要求并不清楚特许加盟条例,尤其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的关于特许备案的规定存有困惑,本文将准备开展特许经营以及备案的企业最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整理回答,为企业备案提供参考。

问:我计划开展特许经营,是不是应该先备案?

答:《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以尚未签订加盟合同无需先行备案。

问:我已经签订加盟合同,应该去哪做特许备案?

答:《条例》第八条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问:我该如何操作备案?

答:最新备案流程分为六步走”:登陆“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网址:,进行网上注册;企业网上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公告;企业备案成功。

问:网上填报材料有哪些:

答: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经营资源的认定见附件2)

3、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直营店的认定见附件3)

4、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5、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6、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批准方可进行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目录见附件4)

8、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10、备案授权委托书。(备案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备注:

1、企业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提交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模板见附件6)

2、《条例》第七款第二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3、特许经营合同样本需包含冷静期条款,即《条例》十二条规定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4、备案授权委托书需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5、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6、需要翻译的材料应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并上传该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7、企业违反《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应当上传逾期备案说明书。(逾期备案说明书模板见附件7)

8、省内经营和跨省经营的特许企业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境外特许企业(含港澳台)到商务部备案。

温馨提示:

备案执行书面审查原则,企业应对填写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系统将对企业上传非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全部进行公示,一旦有人投诉查证属实,商务主管部门将撤销企业备案并施以条例规定的相关处罚,另外在备案完成后如有资料变更的事项发生,企业需做及时的资料变更。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配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启动的《商业特许经营体系评定》工作也在持续进行中,具体通知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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