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产业园项目已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展整体招商,招商人为高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将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选择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县教育产业园。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骆家村、鹅卵村。
(二)建设内容:项目地块新建高等院校,布局建设中职教育学校和基础教育学校,并建设商住小区。
(三)建设规模: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96380平方米(约744.5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教育项目招商,其中教育用地不低于504亩,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面积不低于26万平方米,且符合功能分区并达到高职、中职、基础教育生均建筑面积办学验收标准;二类居住用地约240.57亩,容积率不高于2.9,计容建筑面积约46.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43.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高等院校分两期建设:一期开办特色专业3个以上教育项目招商,须在交付一期用地且第一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投资人在高县设立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专项账户起,一年内建设完毕并能满足4000人的招生条件,首次招生力争达到或超过2000人;二期须在交付二期用地且第二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投资人在高县设立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专项账户起,三年内建成一个高等院校并取得高等院校办学资质,在校生不低于8000人并保持五年以上。布局建设中职教育学校和基础教育学校(中职教育学校学位不低于4000个,基础教育学校学位不低于2000个)。
(四)建设周期:本项目自交付一期土地且第一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投资人在高县设立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专项账户起,一年内建设完毕且符合约定条件,交付二期土地且第二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投资人在高县设立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专项账户起,三年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任务且取得高等院校办学资质。
三、招商方式:本项目实行带规划整体产业招商,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
四、招商流程
(一)发布招商公告。
(二)领取招商文件。
(三)投资人资格预审。
(四)通过资格预审的投资人缴纳参选保证金。
(五)编制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
(六)提交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
(七)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评审。
(八)项目用地打捆综合竞价。
(九)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签订产业招商协议。
五、对独立投资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要求
(一)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二)投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60%。
(三)商业信誉:三年内企业无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业绩要求:具有5年以上投资办学经验,有正在运营的高职院校(含本科院校,含全资子公司运营的业绩)5所以上。
六、本项目招商接受联合体申请。如为联合体申请的,除牵头单位应满足上一条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项目招商中只能参加一次联合);
(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在协议书上明确承诺自愿承担联合体各方在履约过程中相关事务的连带责任。
七、投资方式:投资人签订产业招商协议后须在高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和全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承继投资人在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投资人共同承担本项目连带责任。
八、项目运营管理:未经招商人同意,本项目不得转让;项目建成后,教育用地及教育用地上的所有资产须由投资人自持并按约运营和管理。
九、土地供给:高县教育产业园项目用地实行整体产业招商,通过整体招商、分期分宗出让的方式,按照净地条件出让教育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投资人取得土地竞拍资格后,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项目红线内的市政道路和绿地等基础设施,由投资人投资建设。本项目E-5-1与E-7-1教育用地之间规划道路,可由投资人按步行街方式设计、投资建设和维护(以县政府审批方案为准),竣工验收后,产权归县政府所有。
十、建设时序:本项目二类居住用地开发不得先于教育用地建设,教育用地包括高职、中职和基础教育用地。具体如下:
(一)高等院校、中职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优化方案设计,按基建程序完成审批且相应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到投资人在高县设立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后启动建设。
(二)商住小区:投资人自行安排建设时序,高等院校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能满足4000人的招生条件且商住小区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预售要求后,才能办理预售许可。
十一、奖补政策:高县设立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总额21400万元,专项奖补给投资人用于本项目协议项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拨付方式:根据供地时序,按照“取得一宗、奖补一笔”的原则,待投资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奖补到投资人在高县设立的全资教育投资公司专项账户(如为联合体中标,则奖补资金划拨到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高县成立的教育公司专项账户,联合体成员之间的相关事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资金用途接受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1.详见《高县教育产业园项目招商文件》。
2.领取招商文件
(1)领取时间:2020年 12月31日至2020年1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领取地点: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四川省高县庆符镇凯华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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