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世界太阳能产业的领导者,年集热器面积300万平方米,相当于整个欧盟的总和、比北美的两倍还多,品牌集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于一身。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家庭热水解决方案)、太阳能热水系统(集体热水解决方案)、太阳能高温热发电、太阳能空调、海水淡化等。
目前,皇明拥有国家专利192项,先后承担和参加了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22项国家级项目,掌控着真空管干涉镀膜、高温热发电、海水淡化等核心技术。
一、中国太阳能产业化的启动者
自1996年创办《太阳能科普报》,已经累计发行约三亿份。先后启动了“太阳能科普万里行”、“太阳能售后服务万里行”和“百城环保行”等活动。
皇明科普活动有力地启蒙了中国太阳能市场,十余年的时间,皇明太阳能集热器达到2000万平方米,节能折合标准煤4600多万吨,相当于十个中型煤矿店产量,减少相应污染物排放近4000多万吨。
二、世界太阳能工业化体系的开拓者
皇明创造的中国太阳能可持续发展模式(简称“皇明模式”),开拓了一条“商业与环境的和谐之路”。皇明用十几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60到100年才能完成的工业化之路,成为世界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标杆。
皇明股份董事长黄鸣先生是中国位、并且两次登上联合国讲坛的民营企业家。2006年5月,黄鸣应联合国特别邀请登上联合国讲坛,向世界介绍了“皇明模式”。2008年4月,再次应联合国特别邀请出席联合国亚太工商论坛。2009年9月,黄鸣当选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成为中国担任国际可再生能源权威学术机构领导职务人。
皇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吸引了包括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德国总理默克尔、国际太阳能学会主席莫妮卡、“欧洲新能源之都”德国弗莱堡市长萨洛蒙等众多国际政要及新能源国际专家的关注与认可,CNN、路透社、德国国家电视台、Business Week等五十余家国际媒体纷纷采访报道,有效改善了中国在能源环保方面的负面形象。
三、中国能源环境立法的推动者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黄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议案的领衔提案人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推动了这部国家法律的颁布实施。2003年,黄鸣联合56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可再生能源法议案。《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黄鸣在全国率先提出“G(green)能源替代”战略,建议用太阳能光热提供工业、农业、建筑、生活等所需热能,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该战略已被列入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他还拟出中国份能源替代时间表,即“近期替补”: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25%,太阳能占12%;“中期为主”:到2040年替代55%,太阳能占25%;“远期独有”:到2060年后替代90%以上,太阳能占50%。
四、社会公益事业的奉献者
多年来,皇明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2006年,皇明股份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启动了“农村贫困学校太阳能浴室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建设10000个农村学校太阳能浴室(皇明股份捐赠其中10%)。全国“两会”上,黄鸣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新农村”工程,推动解决1亿农民洗澡难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黄鸣于2007年1月被中华慈善总会评选为“中华慈善人物”。
五、中国太阳能热利用标准的制定者
关于太阳能热水器的标准文件,国家标准不到20部,国际标准不到50部,皇明企业标准350多部。皇明检测技术中心,成立于1997年10月,目前已发展成18大实验室,拥有从原材料、配件到整机检测的1000余项检测项目。2009年1月,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成为国家承认的实验室,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具有同样效力,并得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45个主要贸易国家的承认。
皇明还多次主持或参与太阳能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参加制定的太阳能光热行业国标文件主要有:《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器》、《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部件选材通用技术条件》、《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规范》、《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选用与安装》等十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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