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3日消息:看到12日的新闻,上海质监局查获,上海阿明食品公司竟然将过期变质回收回来的核桃仁,重新加工印上新的生产日期再次卖给消费者,质监部门按照最高的处罚标准对它处以了132万罚款。
无良商人,歹毒至此!
阿明食品的作为,可以说是不法商人的一个生动标本。其一,漠视国家所有的有关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视国法如无物,国法如废纸;其二,漠视百姓所有的生命健康卫生权益,视百姓如草芥,生死由你去;其三,漠视商人合规合矩仁义道德的经营本分,视诚实如敝帚,暴利唯我赚;其四,漠视市场监管部门作用权威如乡野草人,视监管如虚无,检查奈我何。
按照犯罪数与破案率的普遍规律推算,阿明公司的这次被查获,可以合理推想阿明食品,一定不是它第一次干这种勾当。可以想见,“阿明”的利润有多少是通过违法害人来获得的。而且,这个勾当还与先前闹得很大的染色馒头事件不一样,染色馒头是将食用色素用在了不该用的馒头上,而阿明是将有害的食品公然出售给消费者,其性质有本质区别,其性质也更为严重。
说到这里,还得说说我们的监管部门。这样的不法行为,合理推想久已有之,要不是这次在加强食品检查声中被查出,不知“阿明”还会毒害多少人。还有,上限的132万罚款,相对于“阿明”可以想象的“售毒”暴利,不过是“十牛一毛”,这样的处罚,不像是罚款,更像是“激励”。
想起了王康年。“阿明”跟王康年有相似之处。解放初期,不法商人王康年将大量不合格的医药产品推向市场赚取“售毒”暴利,其中包括卖给志愿军,结果被政府就地正法,从此以后,中国的商业环境大为改观。他们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主观为了暴利不惜害人。
常常听人说,在中国赚钱很容易。也常常困惑,中国的商人本事智商也不怎么与众不同,为啥就能“容易”呢?后来想想阿明食品,是不是这个与中国的违法成本太低、中国的监管不太有力有关呢?
比如说,BP在美国漏油,被罚得老板辞职;而康菲在中国漏油,现在才罚了3万,基本是寻开心的价钿,要不是央视这几天仗义执言盯着不放,说不定也混过去了。比如煤矿事故矿工身亡,基本是20万一条命,大概是北京哪个豪宅一平方面积的价格,煤老板怎么会因此重视安全呢?“节省”下的钱化成了煤老板“赚钱容易”,化成了他们在全国各地、世界各地的豪宅和私人飞机。
写到这里,上网看了看阿明公司获得的荣誉,恍如隔世,真是“圣人”呢:全国炒货行业中首批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通过HACCP质量安全体系认证,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它的老板是闵行区政协副主席、闵行区工商联主席、上海炒货行业协会会长。
“他们是这么说了,你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不信。”
阿明食品你还敢吃吗?
“你吃不吃,由你,反正我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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