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起诉(离婚怎么起诉对方 去哪里起诉离婚)
2025-01-23 06:55 作者: 36创业加盟网
离婚怎么起诉:
夫妻一方要向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递交离婚起诉状。当事人向对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中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立案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当事人对不予立案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离婚怎么起诉对方 去哪里起诉离婚:
如果有一方确定要离婚,另一方不想离,那么可以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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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这样起诉财产不卖:在起诉的时候要求法院保全财产。保全就卖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