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将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确定缴交比例。
对高层、小高层、多层、别墅和商业、非住宅用房等不同形态和用途的房屋不作区分,确定各类房屋建安造价的平均值1500元/平方米,作为计算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其中不配备电梯的房屋和配备电梯的房屋分别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和8%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即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房屋维修基金该交多少,怎么计算?很多人购置房屋的时候都是一头雾水,对于自己应尽的人物以及享有的权益完全不了解,这在有的特殊情况下,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损失的。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当房屋转让时,房屋维修基金也会转移给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等。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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