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交房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取账户中的房源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额提出的,只有在辞职、调动、退休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全额撤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是偿还自住住房购买建设贷款本息;三是租住自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退休;第五,出境定居;6.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第七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第八,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员工因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而撤回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公积金应在购房合同和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撤回。法律依据:《房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项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被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如果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员工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余额将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br/】【拓展信息】【/br/】一、住房/【/k0/】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从业人员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房管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住房/[k0/]异地过户接驳业务操作细则》要求,通过平台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过户接驳业务。
三。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会同各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发布个人缴纳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一些城市出台措施,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接受公积金紧急护理。
四。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强制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五、2015年《住房条例》公积金(修订草案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利率为1.50%。
六。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房管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现联网,通过统一平台办理房管公积金异地转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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