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在其1月19日公布的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中,3批次酒类产品酒精度或总糖含量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湛江京都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蛤力蛇酒和一批次台湾风湿酒,两者酒精度检验结果都为29.7%vol,均低于31.0-33.0%vol的标准。
此外,同样是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源酒厂生产的一批次益安堂毛鸡酒,总糖含量检验结果为1.8g/L,低于4.5-5.5g/L的标准。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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