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发出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江苏高院供图
江苏法院发出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江苏高院供图
中新网南京1月7日电(记者 申冉)7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苏已发出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江苏法院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班陆续“开张”,为“失职”家长就家庭教育展开专项辅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你于2022年1月1日上午8时30分到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伊始,在江苏省盱眙县法院的科技法庭内,一名未成年人罪犯的父亲就拿着法院发出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来上课了。
父职缺位的家长拿着法院发出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来上课了。 江苏高院供图
未成年人犯军军(化名)出生于2004年1月,父母系二婚,其出生时已有两个已成年兄长。因军军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故其出生后一直由60多岁的爷爷奶奶照顾。军军8岁时父母离婚,被判跟随父亲生活,但实际仍由爷爷奶奶照顾。
军军小学时成绩优秀,但在初中时认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并受这些人员影响,经常逃课、不认真学习等,成为问题少年。其父亲认为军军还小,不忍心对其进行严格的家庭教育,放任其融入不当的交友圈。初中毕业后,15岁的军军辍学在家,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更加频繁,其父亲忙于工作,与孩子鲜少沟通。
2020年11月,16岁的军军在社会闲散人员的带领和蛊惑下,参与实施了强奸犯罪,当地法院判决认定其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江苏各地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班陆续“开张”。 江苏高院供图
主审法官在办理该起案件时发现军军父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疏于家庭教育,放任军军上学期间及辍学后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亦未能通过有效的家庭沟通和家庭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走上了犯罪道路。
2022年1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首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结合该起案件发生的原因等因素,向军军父亲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意识,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指导令发出后,法院还联合当地妇联举办了第一期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班,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团对军军父亲进行了有关家庭教育的专项辅导。
“辅导内容包括如何与正在服刑的未成年子女重新建立有效的家庭沟通、如何帮助未成年子女重新认识自我并尽快改正错误、如何引导未成年子女进行职业规划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辅导课”是希望为家长补上一堂“为人父母课”,“作为父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家庭教育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又对父母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以前我只知道从家长的角度责怪孩子不懂父母的辛劳付出,现在我明白了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父母的教育到底适不适合他们。希望法院多给我们家长开设这样的课堂,让我们找到教育好孩子的方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结束后,军军父亲发出这样的感慨。(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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