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与何某某、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件介绍
Wu XX是电子竞技游戏“英雄联盟”(英文名称:League of Legends,简称LOL)的解说员,并且是第一批LOL国家服务视频的创作者和制片人。屏幕名称是Xiaomo。吴某某在浙江省淘宝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在淘宝网开设了一家名为“小杨洋小吃店”(域名:)的淘宝网店。 “联盟”竞争性评论视频宣传了上述淘宝店。何某某以“小杨洋小吃店”为卖家开了一家“小杨洋小吃店牛铺认证星店”的淘宝店,并以吴某某的画像为卖主头像。开展了“ LOL国民服务第一辑专业口译小吃店”的口号,并开展了“送肖默亲笔签名的98元以上照片”活动。吴某某认为,上述行为是主观的,恶意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淘宝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承担连带责任,然后起诉法院,命令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损失和合理费用。总共54.38万元,并在淘宝首页上道歉,澄清了事实小漠阳阳零食铺,并消除了影响。
裁判内容
经审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吴默和何默属于商品经营者,在商品经营中存在竞争关系。作为“英雄联盟”游戏的评论员,吴某某根据自己对电子竞技游戏的理解和经验,制作并制作了以“ Commentary”为名称的LOL国家服务系列的第一部游戏评论视频。小模”,并在优酷网和其他知名在线媒体上发布。考虑到互联网媒体具有广泛的覆盖范围和流行度,加上“ Commentary Xiaomo”视频拥有超过5亿的观看次数和近一百万的粉丝,可以看出,这些评论视频受到了来自有关公众。艺名“小魔”也是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具有一定程度的知名度和对特定个体的识别,并且可以被识别为“名字”。吴某某在淘宝上开设了一个链接到“小毛羊”的“小毛羊洋小吃店”,将域名设置为与“ LOL”相关联,并将其放置在优酷网发布的解说视频中。由“小贩”,“英雄联盟”和淘宝网开设的商店,商店及其产品,由于“小贩”的影响力和受欢迎程度,更容易为相关公众所接受,从而指导他们的消费者选择。因此,艺名“小陌”及其作为“英雄联盟”评论员的形象,已成为吴默开设的淘宝店的品牌和主要宣传方式,具有增加商机的功能,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何某某将淘宝会员命名为“小杨洋小吃店”,并以“小杨”头像作为卖家的个人资料图片,并开设了名为“小杨洋小吃店牛铺认证明星店”的淘宝店,并使用相同的域名吴某某的店面非常相似,店面促销页面上很多地方都使用了与“小魔”有关的促销词,醒目的位置是“ LOL国民服务第一辑专业口译小吃店”。的商店。 98元送小墨东阳亲笔签名照片”活动,这些行为导致消费者将自己的商店和商品与“英雄联盟”和“小萌”作为“英雄联盟”的评述,误以为“小萌”开设了小店和出售的商品。
何某某的举动表明,他知道小墨的艺名和人气是《英雄联盟》的评注,但仍未经授权使用小墨的名字和肖像对店进行误导宣传,并进行相关消费。消费者混淆了商品的来源,并利用相关公众中已经存在的“小贩”的影响来指导相关消费者在其商店中购买商品。此外小漠阳阳零食铺,当消费者问“在搜索中找到小莫的许多商店时小漠阳阳零食铺,您是真实的还是假的?”当消费者给出诸如“看销售”之类的误导性答案时,很明显他们是主观恶意的。吴某某起诉后,何某某在店铺名称和店铺促销中仍保留与“小陌”有关的字样,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更加严重。法院于2021年8月26日裁定:何某某立即停止对吴某某的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吴某某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它拒绝了吴某某的其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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