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还没开张 2万元加盟费一分钱不退?
半岛全媒体记者孙桂东和实习生姜慧芳
“总部过来参观一家商店,加盟尚未开业,所以我将扣除20,000点而不会退款。” 9月3日,梁女士致电半岛热线,并报告说她今年8岁。 5月,我与青岛新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进行了协商,并预付了2万元。此后,我无法与家人讨论,我要求总部退款。总部答复说,该服务已经开始,并且款项不退还。
今年7月中旬,梁女士看到了有关青岛新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加盟广告宣传视频。因此,我与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将公司的项目介绍给梁女士。并提供了一些信息。 7月29日,她来到公司总部进行检查,回家后与家人讨论,然后决定是否加盟。
女士梁说,公司总部表示,初次到店有优惠,可以先交2000元押金,如果不这样做,可以退还手续费,还得交押金。 2000元。当时,加盟给了她一张收据,没有签署合同。 8月5日,梁女士回家后,将2万元的加盟手续费转给了加盟商人。一两天后,梁女士决定不再使用加盟,并与加盟业务联系以退还加盟费用。
女士梁说,该公司在联系她之前总是说要进行讨论。但是等待了近一个月之后,仍然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岛新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卢经理。卢经理说,加盟的总成本应为60,800元。梁女士在7月29日支付了2000元的押金,并在8月5日又支付了20000元的押金后,她希望公司首先启动该服务,并要求公司指派一名老师来帮助她找到一家好商店。弥补下一次付款的余额。
卢经理说2万元加盟店,他们按照梁女士的要求实施和提供服务。在公司派了一位老师到西安帮助梁女士找到商店后,梁女士也对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但是,由于双方都没有时间签署加盟合同2万元加盟店,因此尚未就具体违反合同的问题达成协议。陆经理说,由于公司已经开始了初步服务,因此无法退款。
上海金天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刚说,双方没有签署正式合同,也没有就相应的违约达成协议。梁女士支付的2万元相当于预付款。梁女士单方面违反了合同,加盟方需要证明提供的服务和实际收到的损失金额,然后根据这些费用扣除相应的费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就扣除这2万元没有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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