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并不涉及转让销售权问题,一般是采取厂方派员直接向客户销售或通过直销店、媒体广告等方式来销售商品,其主要目的是要减少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下面我们就来讲讲直营连锁经营模式的优缺点,找法网小编欢迎大家阅读。
直营连锁经营模式的优缺点
1、直营连锁概述
直营连锁(RegularChain,简称RC),是大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资、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美国商务部将其定义为:“由总公司管辖下的许多分店组成,它往往具有行业垄断性质,利用资本雄厚的特点大量进货,大量销售,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商业技术》1996年第1期)。日本通产省对其下的定义是:“处于同出彩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并由同一经营资本及同一总部集中管理行业实力品牌,进行共同经营活动,由两个以上单个店铺组成的组织化的零售企业集团”。连锁店协会对其下的定义为:“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11个商店以上的零售业或饮食业组织”。美国哈佛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在其出版的《新企业管理大辞典》中把它定义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权与管理权集中的零售机构所组成的,通常是大规模的零售商。
直营连锁曾是美国连锁店的基本形态。其典型有大的连锁店西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Sears&RoebuckCo.);宾尼公司(J.C.penny);凯玛特公司(Kmart)等。在日本有大的连锁店集团大荣公司(Daiei);在零售业名列第三的西友公司等。连锁店在建立早期一直采用直营店的方式,在实力日渐雄厚,名声越来越大之后,便开始征求加盟店,这是连锁店发展的规律之一。
2、直营连锁的优势
(1)可以有效地统一调动财力、物力和人力,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运作整体性事业。
(2)作为同一资本所有者,其雄厚的实力,有利于同金融界、生产部门打交道。
(3)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以及信息、物流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更容易发挥整体优势。
(4)众多分散的分店可深入到消费者腹地扩大销售,占有市场。在大量生产体制和大量消费市场条件下,直营连锁经营系统是连结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新型流通体制。对创收低的商品直营超市加盟,也要通过提高商品的周转率从而力求一定利润的经营体制。
(5)依靠功能集中化,可为经营提供重要的经济优势。充分利用自我服务方式提高销售效率,从经营的商品中获取一定的利益直营超市加盟,以达到批量销售低价格商品的目的,如利用总部统一、集中大批量进货,容易开发稳定的供货渠道和获得折扣,以达到减少管理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以较低价格出售商品的目的,这是立零售店所不具备的优势。
3、直营连锁的弊端
(1)需要庞大的自有资本开店,发展速度和规模受到限制。
(2)分店的自主性很小,分店经理不是所有者,利益关系不那么紧密,分店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3)大型直营连锁公司管理系统庞大,容易出现官僚化,管理成本增高。
以上就是直营连锁经营模式优缺点的介绍。连锁经营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有规模优势,受到消费者更多的信任,当然其缺点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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